西安市质量安全管理服务行业协会
关于公布2025年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的通知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通知》精神,依据《陕西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流程(试行)》,为进一步做好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现将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工种及等级
| 序号 |
职业编码 |
职业名称 |
工种名称 |
认定等级 |
| 1 |
6-31-01-03 |
电工 |
|
5,4,3,2 |
| 2 |
6-29-03-03 |
电梯安装维修工 |
|
5,4,3,2 |
| 3 |
6-30-05-01 |
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 |
履带式起重机司机 |
5,4,3,2 |
| 4 |
桥式起重机司机 |
5,4,3,2 |
| 5 |
叉车司机 |
5,4,3,2 |
二、认定考试计划安排
| 认定月份 |
报名时间 |
认定等级 |
认定工种 |
| 2~12月中下旬 |
2~12月月初 |
五级;四级;三级 |
电工;电梯安装维修工;叉车司机;桥式起重机司机;履带式起重机司机 |
| 6月;10月 |
1~5月;6~9月 |
二级 |
电工 |
| 7月 |
1~6月 |
二级 |
电梯安装维修工 |
| 8月 |
1~7月 |
二级 |
叉车司机 |
| 9月 |
1~8月 |
二级 |
桥式起重机司机 |
| 10月 |
1~9月 |
二级 |
履带式起重机司机 |
注:1.考试根据实际报名人数,每项认定工种报名人数不足30人则自动延期至下一期考试。
2.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请持续关注西安市质量安全管理服务行业协会微信公众号
三、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西安莲湖区自强西路237号光学小区内4号楼西
报名咨询:029-89571355;18161804186 。
四、考试形式
理论考试+技能考核
五、考试分值
理论考试100分,技能考核100分,理论实操均60分合格。
六、考试报名程序
1、按照报考条件递交报考资料;
2、资料审核合格后,缴纳考试费;
3、考前发放准考证。
七、申报资料内容及规范
|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上报资料规范 |
| 序号 |
材料名称 |
类型 |
文件命名要求 |
其他要求 |
| 1 |
个人申报表 |
原件(纸质) |
|
需手写签名,贴一寸白底照片 |
| 2 |
照片 |
电子版 |
电子版命名:姓名_身份证号码 |
一寸白底彩色免冠照片,jpg、png格式,大小不超过100KB。 |
| 3 |
身份证 |
复印件1份(纸质) |
|
正反面 |
| 4 |
学历证明 |
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纸质) |
|
|
| 5 |
等级证书 |
复印件1份+技能人才评价国网查询截图(纸质) |
|
此项资料根据申报条件确定是否上交。 |
| 6 |
工作证明 |
本职业工作证明单位盖章原件(纸质) |
|
加盖单位鲜章 |
| 7 |
考生上报信息汇总表 |
电子版(Excel格式) |
(单位名称/考生姓名)信息汇总表 |
按照固定模板填写,不可修改模板格式。 |
八、关于考试
1、严格遵守相关考试规定,如考生违反考试规定,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2、若两项考试均不合格或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本次考试缺考,下次考试需重新报名缴纳考试费用;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次考试取消或延期,考生则顺延至下次考试。
九、申报条件
(一)五级/初级工
1、年满16周岁,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年满16周岁,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二)四级/中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三)三级/高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6、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四)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2年。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满2年的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学生。
备注:各个等级满足其中一项要求即可申报
西安质量安全管理服务行业协会
2025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