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我市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备案续期工作的通知》(市人社函〔2024〕64号)等文件精神,经评估,同意以下14家对内评价机构,面向本单位职工或本校学生续期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7家社会评价机构面向社会续期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续期备案有效期三年(自备案到期后顺延三年)。具体名单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