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陕西省职称评审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级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陕西省职称评审管理规定》已经2024年1月30日第1次厅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根据工作需要设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按照职称系列组建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不少于25人,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不少于11人;按照专业组建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不少于11人,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不少于5人。职称评审委员会组成人数,经人社部门同意,可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