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地方标准《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指南》 (送审稿)编制说明
本标准由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提出;
本标准由西安市质量安全管理服务行业协会归口并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由西安市质量安全管理服务行业协会起草制(修)定,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陕西省特种涉检验检测研究院、西安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陕西和兴特种设备安全监测服务中心、陕西正源质量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陕西国测质量安全监测服务中心。
陕西省地方标准《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指南》(送审稿)编制说明
一、任务来源
为加强陕西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充分发挥地方标准对我省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2023年由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下达了《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3年陕西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陕市监函〔2023〕410号)地方标准编制计划,该项目编号为SDBXM221-2023。该项目在西安市质量安全管理服务行业协会牵头下,组织西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长安大学、陕西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陕西和兴特种设备安全监测服务中心、陕西国测质量安全监测服务中心、陕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完成了调研、论证、分析等任务,于2023年12月形成标准送审稿。
二、目的意义
1、特种设备安全发展需要
特种设备是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支撑。特种设备既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又紧贴人民日常生活。锅炉是发电和供热系统的“心脏”,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是石油化工行业的关键设施,起重机械是现代工业生产、物流运输和工程建设的重要设备,长输油气管道是国家生命线工程,燃气压力管道和气瓶进入千家万户,电梯是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代步工具,客运索道、游乐设施成为人民群众休闲娱乐的重要载体。安全生产是发展红线,特种设备量大面广,社会关注度很高,事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特种设备是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重要基础。特种设备的产生与现代工业体系构建和现代产业发展息息相关。第一次工业革命催生了蒸汽锅炉、压力容器的出现普及,第二次工业革命带来了电梯、起重机械的快速发展,第三次工业革命促进了现代化港口以及压力管道网络系统的建设发展,正在兴起的新一轮科技革命推动特种设备向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快速迭代升级。特种设备广泛应用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要领域,极大推动了生产效率和发展质量的提升,成为衡量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
特种设备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特种设备是补齐产业链短板弱项,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提升我国装备制造竞争力的重要着力点,是新时代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创新驱动发展,实现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切入点,是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支撑点,是促进工业化和数字化融合,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的重要落脚点。
特种设备因其本身固有的危险性和公共安全属性而被纳入强制性安全监督管理的范围。特种设备安全是国家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特种设备运行和使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一旦发生事故,往往会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污染等严重后果,甚至影响社会稳定。
随着陕西省经济的高速发展,特种设备总量也逐年递增,快速增长导致特种设备安全问题日益突出。近年来,特种设备安全事故频发,各种安全事故案例触目惊心,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极大的损失和伤害。因此,加强特种设备全生命周期的安全监督管理,特别是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对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法规要求
针对重特大事故暴露出安全生产领域的问题,2016年1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发表重要讲话:“对易发重特大事故的行业和领域采取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推动安全生产关口前移”。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 32号文)以及国务院安委办2016年10月9日印发《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 11号),要求着力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积极推进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准确把握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的特点和规律,坚持风险预控、关口前移,全面推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进一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推进事故预防工作科学化、信息化、标准化,实现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前面。
2021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这标志着双重预防机制被正式纳入了法制化轨道。同时表明,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将长期开展下去,而且必须要认真、规范、科学地开展下去,这将是企业管控风险、消除隐患、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提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应当对特种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应当立即处理等。这些规定的落实,从根本上讲,必须依靠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的有效建设。
3、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现实需要
近些年来,陕西省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上取得了良好的成绩,安全管理逐步规范,但依然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
(1)隐患排查缺乏指导。隐患排查工作缺乏相应的规章标准的指导,且隐患排查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主观判断标准难免存在差异,因此在有限的检查时间内,对隐患的排查可能不到位、不彻底,甚至出现走马观花的现象。
(2)隐患整改闭环落实不到位。但通常仅有少数安全隐患能短时间内完成治理,大部分安全隐患的治理需要一定的时间。由于周期较长,这些安全隐患的治理到最后往往不了了之、无果而终。
(3)隐患治理流程不清晰,责任不明确。特种设备安全隐患较多,涉及安装、操作运行、合规管理,到修理改造、检验、报废等全生命周期等多个方面,而这些由多个职能部门负责管理,这种管理体制导致安全隐患的治理责任不明确,容易出现互相推诿的现象。
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有效运行和实施,是解决这些问题成功的关键,通过隐患排查治理,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隐患、有害与危险因素、缺陷等进行查找,及时发现生产薄弱环节,查找不安全因素,寻求治理和消除隐患的方法、措施,并且真正落到实处,使安全隐患得到有效的治理和控制,保证生产安全。隐患排查的范围和内容涉及到每一个层面,从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法律法规到实际执行落实,从重点工作和主要问题到潜在危险因素,从生产设备、工艺到安全实施及现场环境,从人员思想意识到人员作业安全每一个环节。
4、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标准化需要
标准化工作作为一种经验积累和继承的科学手段,可以有效地简化、统一、协调、优化体系运行中的各种要素,有效提炼和总结经验,提高体系运行有效性。由于各省、各企业开展特种设备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进程不一,编写全国范围内统一的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导则有难度,当前国家尚未出台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标准。有些地方省份虽然草拟了标准,但在指导实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仍存在不具体,可操作性差之处,不能满足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际需求。
陕西省根据《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建立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实施意见》(陕安委〔2017〕10号)要求,原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17年11月25日发布《关于印发<陕西省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指南(试行)>的通知》(陕质监〔2017〕103号)文件,在全省试行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2020年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了《陕西省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预防体系建设指南》(陕安委〔2020〕39 号),对进一步提升我省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预防体系建设做出了新的具体要求,提出了我省“风险底数清晰可控、隐患排查治理到位、管控措施全面落实、应急准备科学充分、防控体系运行有效”的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预防体系建设目标。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套出台了《陕西省特种设备安全生产预防体系建设方案(2022)》(陕市监〔2022〕85号)、《陕西省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清单(2022)》(陕市监发〔2022〕84号)、《陕西省特种设备安全生产预防体系建设方案(2023)》(陕市监发〔2023〕94号)、《陕西省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清单(2023)》(陕市监发〔2023〕95号)等指导性文件,指导我省特种设备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及相关单位积极落实此项工作,在部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双预防工作试点,在工作中不断探索、思考、实践。经过多年试行,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迫切需要进一步完善特种设备双重预防体系指南。
DB61/T 1537—2022《特种设备风险分级管控体系指南》与《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指南》将共同构成陕西省特种设备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的指南。二者是上下承接关系,前者是源头管控,是预防事故的第一道防线,后者是末端治理,是预防事故的第二道防线。DB61/T 1537—2022《特种设备风险分级管控体系指南》已于2022年04月19日发布,为了特种设备双重预防标准体系的完备、协调,急需制定《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指南》。
5、标准制定目的及意义
特种设备双重预防体系就是构筑防范特种设备事故的两重防火墙。第一重是管风险,以安全风险辨识和管控为基础,从源头上系统辨识风险、分级管控风险,努力把各类风险控制在可接受水平,杜绝和减少事故隐患。第二重是治隐患,以隐患排查和治理为手段,认真排查风险管控过程中出现的缺失、漏洞和风险控制失效环节,坚决把隐患消灭在事故发生之前。把风险分级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扎实构建事故应急救援最后一道防线。坚持关口前移,超前辨识预判岗位、企业、区域安全风险,通过实施制度、技术、工程、管理等措施,有效防控各类安全风险。加强过程管控,通过构建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闭环管理制度,强化监管执法,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防患于未然。强化事后处置,及时、科学、有效应对各类重特大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事故伤亡人数、降低损害程度。因此,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双重预防体系的工作制度和规范,可提升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生产整体预控能力,夯实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坚强基础。
本标准是为构筑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第二道墙隐患排查治理而编写的,隐患排查管理系统建设的目的为了将企业日常生产过程当中可能在的隐患排查出来,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整治,这样把隐患完全消灭在萌芽状态,使企业在无隐患的状态下安全生产,真正是实现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的目的。通过隐患排查,对生产过程及安全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隐患、有害与危险因素、缺陷等进行查找,及时发现生产薄弱环节和安全隐患,查找不安全因素,寻求治理和消除隐患的方法、措施,并且落到实处,使安全隐患得到有效的治理和控制,保证生产安全。隐患排查的范围和内容涉及到每一个层面,从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法律法规到实际执行落实,从重点工作和主要问题到潜在危险因素,从生产设备、工艺到安全实施及现场环境,从人员思想意识到人员作业安全每一个环节都要做好隐患排查与整改。
本标准将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充分考虑国家关于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相关规定,借鉴和吸收国际、国内特种设备事故预防原理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先进经验,融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相关要求,结合陕西省特种设备使用现状编制。将立足隐患排查工作现有实际,以提高科学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明确隐患排查要求、隐患排查计划、隐患排查记录等方面的工作内容,使相关单位能够有效利用社会公共资源,节约企业成本,建立隐患排查长效机制,科学系统地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将用于规范和指导陕西省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可指导其规范、全面排查出特种设备使用过程的全部隐患,并对隐患进行分级,采取相应的隐患治理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特种设备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发展。
本标准将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提出总体要求。通过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建设和实施,旨在帮助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隐患自査自治,有效履行安全主体责任,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促进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发展。
三、标准制定原则
本标准的制定遵循以下编制原则:
1、实用性原则
本标准应对陕西省境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提出总体要求,对特种设备隐患排查、隐患分级、隐患治理的工作程序和内容提出具体规定。
2、规范性原则
本标准的制定应符合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管理工作的要求,标准的结构和编写应符合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要求。
3、先进性原则
本标准编制组在制定时充分借鉴和吸收国际、国内风险管理相关标准、现代安全管理理念和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管理经验,融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及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相关要求;充分考虑了我省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的需求并结合上海、深圳、山东等国内先进省市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的先进经验,因此标准制定具有前瞻性、先进性,在国内同行业中本标准尚属先进行列。
4、协调性原则
本标准是在参考国家、行业、地方相关标准的基础上,根据我省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的管理方法中的现状编写的,标准中的管理方法力求与国家、行业管理办法协调一致,同时还结实符合我省标准化工作的实际需求;特别是采用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对管理体系标准要求的结构,旨在方便本标准的使用者与其他管理体系(包括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生产标准化等安全管理体系)兼容或整合。